当前位置:豆皮小说>女生耽美>叫我的名字> 第 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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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章(2 / 3)

的挣扎,肯定了她的努力。

夏知焕眼眶有些发酸,她别开脸,用力眨了眨眼,嗡声道:“还好吧,很多细节我已经记不清了。”

“不记得是好事,”陆予恒说:“你看,我们小知焕善良、勇敢、独立又孝顺。”

“你现在很好,真的很好。”

“我哪儿有这么好……”夏知焕说到一半,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蹭她的裤脚,低头一看,竟是一只滚圆的三花猫,猫猫脖子上挂了块黑色的圆形吊牌,歪歪扭扭地写着“珍珠”两字。

她顺手揉了一把珍珠的猫头,珍珠也不怕生,两条肥硕的后腿用劲儿一蹬,就跳上了夏知焕的膝头。

夏知焕下意识架起双手,只见珍珠索性团成一团,趴在她腿上小憩起来,舒服地发出“咕噜”声。

故事所缺失的上半部分终于衔接完整。

陆予恒看着夏知焕,小姑娘两手揣在猫猫柔软温暖的毛发里,和猫一样眯起眼,情绪逐渐平和下来。

她是真的很喜欢猫猫狗狗这类毛茸茸的小动物,似乎天生缺乏安全感的人都是如此。

那是陆予恒第二次见到小姑娘。

当时陆予恒还是高一,学校举办运动会提早放学,他便收到了姨母的委派,去初中部接初二的表妹宣月放学。

宣月是个矮个子,但很爱漂亮,喜欢打扮,初中生还没接触到化妆品,每天就只能扒拉她那头长发,变着法子扎出新花样,陆予恒靠在校门见到她那头惊世骇俗的头发时,下巴都快吓掉了,别过头就要回家,但被眼尖的小个子发现了,窜过来死死抱着他的大腿不放,陆予恒只得拎着宣月的书包,跟在她身后不近不远的距离,慢吞吞地走着,假装不认识。

他就是那时见到的夏知焕。

理所当然地,他又回忆起了两人的初次相见,那是在宣月初一,他初三的时候,午休时间,他替生病在家的宣月交了假条。

交完假条,陆予恒两手插着口袋,三步并一步地下着楼梯,却在一楼拐角处停下了脚步。

一楼拐角有一段很短的楼梯,大约三格,直通地下室,地下室不大,层高还很低,一眼望得到头,里面放着的都是一些杂物,例如扫帚拖把、坏掉待修的课桌椅等,陆予恒也只是路过时颇为随意地撇了一眼,却见到一团小小的,一看就是学生的身形在被笼罩的阴影里翻找着什么,仔细一看,又注意到地下室外的台阶上还放着一只脏兮兮的书包。

他并不是一个生来富有泛滥同情心和好奇心的人,相反,在吊儿郎当的外壳下,是更为冷漠的灵魂,就在他打算离开的时候,找东西的学生转过了身。

是一个小姑娘。

小鹿般的大眼里包着一袋泪,却只留下来了几滴,小姑娘捏着被撕了一半的作业本,和被踩烂的笔盒,抬起手用衣袖抹了抹眼,一声也不吭。

她的脸很干净,镜框下的脸甚至可以说是很漂亮,书包和手却很脏。

这是陆予恒至今都清晰印在记忆里的画面。

回到第二次的记忆,他在宣月身后,看着宣月在前面走得手舞足蹈,把手上的炸鸡袋甩成了风火轮,余光却发现了小姑娘。

她就走在他左前方不远处,他看着她路过小摊,从脏兮兮的旧书包里拿出一个小钱包,小心地翻出几枚硬币,买了两根香肠,却没有吃,细白的手指一直攥着,直到路过一个小花丛,她蹲了下来,开始喂猫。

陆予恒一边看,一边和宣月走到了小姑娘斜对面的公交站,忽然见她猛地缩了下手,垂下长睫,盯着食指看了看,似乎是被野猫抓了,陆予恒抿了抿唇,缓缓地蹙起眉。

然后,小姑娘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湿巾,轻轻地擦拭了一下被抓伤的地方,怔怔地定着手指看了半晌。

野猫津津有味地嚼着香肠,她愣愣地看着手,表情淡淡的,像是没有任何情绪。

陆予恒忍不住说了句,“不去医院吗?”

一旁啃炸鸡的宣月闻言抬起头,顺着陆予恒的视线望过去,立即皱起脸,语气颇为嫌弃:“啊,是她啊。”

陆予恒偏过头:“她?你同学?”

宣月撇了撇嘴,说:“昂,我们班的夏知焕啊,大家都不喜欢她,又绿茶,又做作,还是个告状精,还有更离谱的呢,我都懒得说。”

陆予恒想了想,捏了捏宣月头顶看起来有半米高的冲天辫:“你去提醒她,一定要打针。”

“我不去,我才不要和她说话。”说完就扭过身,不再理睬陆予恒,被扎成素鸡的辫子在头顶倔强地晃了两下。

“哦,”陆予恒边说边掏出手机,按了几个键,宣月警觉地转身按住他的手,“哥,你干嘛?”

陆予恒声音懒洋洋的:“不干嘛啊,问姨妈好,顺便和她自个首,说上次你考试不及格的卷子是我给你签的字,那卷子现在还在厕……”

宣月忙跳起来要捂陆予恒的嘴:“我去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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