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该怎么辩护就怎么辩护吧。我说那我就做有罪辩护了。他不置可否。兰律师,你有什么建议吗?”
“没有建议,我就是问问,他没有主动交代作案事实,也靠不上认罪态度良好之类的。”
“是呀,辩护空间非常有限。”陈耀东无奈笑笑。
“有些案子就是这样的,你也做了很多工作,陈律师,获得委托人及其家属的认可,也是衡量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标准之一呀。”
陈耀东开朗起来:“兰律师,看来你最近工作进展不错呀,很有心得体会。”
投毒案开庭当日天降暴雨,路上堵车,兰薇到达法庭时,旁听席几乎坐满了人,还有几个媒体的人,兰薇找了个角落坐下。
杨盛辉被法警带进来时,目光焦急地略过人群,定格到兰薇身上,他的嘴角牵动了一下,似乎想笑,又没笑得出来。杨盛辉剪了寸头,比以前瘦了许多,眼睛里那种“精英”的神采不见了,穿着囚服的他看上去竟有些苍老,兰薇也没有笑,只朝他点了一下头。
接着被带进来的是同案的吴米,她的目光与旁听席的一位老妇人交汇上,看吴米的口型似乎叫了一声“妈”。吴米和杨盛辉面向审判席站定,背对着旁听席,吴米和杨盛辉分别投毒,由于被害人是同一人,因此并案审理。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先就杨盛辉投毒案进行举证,公诉人首先出示的是杨盛辉的精神病鉴定结果,证明杨盛辉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负责;接着拿出杨盛辉签订的租房合同、农民房的现场照片,证明杨盛辉为投毒所做的准备工作,警方在现场发现的杯子,虽然洗得很干净,经过检验,仍然检测出微量的叠氮化钠成分;最后是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书及部分证人证言,证明杨盛辉的作案动机,民事诉讼一审判决杨盛辉须赔偿叶登顶3,750万,案件尚在二审中,但杨盛辉翻案的几率不大;太极之境工作人员提供的证言也表明,在杨盛辉投毒前,听到过几次杨盛辉和叶登顶在办公室里大吵,某一次的吵架内容为《阴阳之歌》的网剧杀青后,还在后期制作阶段,卖给了某视频平台并独家播放,但没能卖个好价钱,甚至不能覆盖制作成本。
公诉人再就吴米投毒案进行举证,公诉人首先出示的是吴米的供述,证明吴米的投毒动机是给女儿报仇;接着拿出毒物检测报告、吴米购买鼠药药店的监控以及卖家的证言,证明吴米购买鼠药并向叶登顶投毒,在叶登顶体内检出了溴敌隆。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仍先就杨盛辉投毒案发表意见:“被告人杨盛辉一直坚持‘零口供’,不肯交代作案事实和经过,但该案证据链完整,能够对被告人予以定罪。杨盛辉通过中药丸子投毒,警方询问了制作这批中药丸子的老中医,杨盛辉替叶登顶做的这批中药丸子,每天服用10粒,一批是3个月的量。叶登顶毒发送进医院前,大约已经吃了1个月的量,剩余2个月的量,剩余中药丸子检出的叠氮化钠毒物量约650mg,以此推定整批中药丸子毒物总量是1000mg,即1g。经询问专家,叠氮化钠中毒最小致死剂量为男性1.2~2.0 g,即杨盛辉的总投毒量接近致死量,但因为中药丸子是分次服用,服用这批中药丸子期间,叶登顶出现了低血压、恶心、腹泻等中毒症状。综上,我们认为,杨盛辉犯故意伤害罪,量刑建议是3年。”
陈耀东接着发表辩护意见:“我对公诉人所说的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但有以下两点意见请合议庭考虑:一是被害人也存在一定过错,我们仔细分析‘对赌协议’可以发现,这份协议显失公允,被告人杨盛辉未在太极之境持股,仅是职业经理人,年薪仅税前300万,两年总共就600万,与赔偿额3,750万相比,杨盛辉一方的权利义务显然不成正比,太极之境是一个公司,其经营状况不理想,不应仅由杨盛辉一人来承担责任,被害人叶登顶给了杨盛辉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不仅是财务上的,还有精神上的,杨盛辉才会做出不理智的投毒行为,因此我们认为,被害人对该案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二是刚才公诉人也提到了,叶登顶索赔的民事诉讼尚在二审中,但被告人杨盛辉及其家属已在变卖财产,将在二审判决生效后,积极地对被害人进行全额赔偿。”
公诉人接着就吴米投毒案发表意见:“被告人吴米犯故意伤害罪,鉴于吴米主动交代作案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且作案动机情有可原,我们的量刑建议是2年。”
吴米的辩护律师是一位年轻的女律师,她的声音铿锵有力:“刚才公诉人也提到了,吴米投毒情有可原,那么就由我来告诉大家,这背后的故事吧,吴米毕业于师范学校的英语专业,以前在一家培训机构当老师,她老公是钢铁厂的工人,他们的女儿西西8岁,是一名二年级的小学生,聪明可爱,转折发生在吴米认识一个叫柏雨的女人之后。
柏雨当时刚搬到吴米他们小区,她租房,带一个女孩,女孩管柏雨叫“柏姐”,柏雨性格开朗,她带的女孩很快和吴米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