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新被列为了嫌疑人,和陈默一起。
原因很简单。
警方继安眠药之后查到了刀的来源,那是沈霏购买的。
陈默之前一直说自己在家里,没有外出,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肯说。
但在刀的来源被查出来后,陈默突然间承认了一切。
他说是他想杀我,和沈霏没有关系。
刀和药都是他逼沈霏买的。
如果沈霏不答应帮他,他就天天去沈霏和周鸿文公司门口闹。
他还要沈霏约我去她的家,好让他有机会对我下手。
但是沈霏在那个早上反悔了,和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陈默就用了自己提前携带的安眠药,让沈霏昏睡过去。
当然,他说那药是为我准备的,他也没想到会用在沈霏的身上。
整个家中及周围被搜出来的安眠药只有橱柜里的那份。
那是一版六粒的款式,上面还剩下四粒,被使用了两粒。
陈默坚称那是他带去的安眠药,使用完两粒,他就随手塞到了厨房柜子里面。
那上面也确实被发现只有他一人的指纹。
而我早前提供的证词则是我喝了沈霏递来的饮料,然后昏睡了。
我的血液中也出现了安眠药的成分。
但现场的安眠药只少了两颗,也只有搜出那一份安眠药。
我们两个人之中必定有一个人在说谎。
如果是我说谎,那么关于我说的昏睡,被移到浴室,别人加害我的事情就有待考证,很可能就是我杀了沈霏,然后做出了这么一出戏。
如果是陈默说谎,那么关于他让沈霏昏迷的事情就有待考量,他的真实目的依旧成迷。
当然,目前的情况错综复杂,没有人能轻易下结论。
总体来看,我的嫌疑还是比陈默来的大。
因为现场的物证,陈默的口述,沈霏血液中安眠药的成份。
三个证明,总是比一个证明来的充分。
但我知道,一定是陈默撒的谎。
那片安眠药被人调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