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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3 章(1 / 3)

程晶莹一直有个喜欢的小哥哥,但小哥哥不知道。

父母不在了,她带着弟弟妹妹搬到海城,弟弟妹妹都还小,所有重担都在一刻压在了她身上。

她要把弟弟妹妹养大,可她还是会委屈。

明明很多和她一样大的小女孩儿,她们穿着漂亮的小裙子,踩着好看的皮鞋,不用为生计发愁,每天讨论的是发卡和玩偶。

她就那样在旁边看着,看着一个个穿着精致的小女孩儿从她眼前走过。

而她只能揪着有些短得不合身的衣服,再去找一家愿意要她的店刷盘子。

那时候,她和弟弟妹妹住在几平米的房子里,楼道里散发着一股发霉的味道,邻居吵吵闹闹,乌烟瘴气。

她就想,总有一天,她会带着弟弟妹妹搬进大房子里,然后……

她就没有再想了。

因为她要努力工作,才能赚明天一家人的饭钱。

就在那天,她遇到了小哥哥。

小哥哥背着吉他,从街道的另一头穿梭而过,走进了她打工的小饭馆。

他摘下耳机,从兜里掏出十块钱,然后窘迫地看着她:“请、请问,店里最便宜的面多少钱?”

程晶莹早就注意到他了,毕竟他长得很帅气,穿衣打扮又很潮,看起来应该是某个富家公子哥,但他却很窘迫。

她眨眨眼,回头看了眼店里的菜单,最便宜的面要十二块钱一碗。

她如实地告诉他,小哥哥又掏了掏兜,可还是没能从身上掏出另外的两块钱。

四目相对间,程晶莹看到小哥哥脸红了,然后将头低得低低的。

这时候的饭馆,已经没多少客人了,一时之间,有些格外安静。

她看了眼他身后背的吉他,弯起了眼睛,问他:“你会弹吉他?”

他点了点头,低低“嗯”了一声。

“那你弹个曲子,我没有很多钱,可以用两块钱来听一首曲子吗?”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

徐叙那时,脸更红了,随即却是莞尔一笑,他笑得很好看,然后对她道了声“好。”

这一天的程晶莹其实是不开心的,因为老板给她少开了五百元的工资,老板说她太木讷,来客人不知道招呼,所以要扣她钱。

这时的她还小,也不懂这只是老板的一种话术,不想为她多付工资的话术。

但当听到小哥哥弹的曲子时,她突然就没有那么不开心了。

原来,两块钱,也是可以买到快乐的。

也是这一天,她认识了一个新东西——音乐。

“音乐就像是阳光,阳光可以照耀世界上每一个角落,音乐也可以传播到每个角落。”小哥哥这样说。

小哥哥吃着面,她就看着小哥哥吃。

他吃得很香,连最后一口汤都没放过,但她还是觉得小哥哥吃东西的样子很好看。

电视里正在播放当红的女团歌,她跟着节奏哼着曲儿,自己也不知道在唱的是什么。

小哥哥却是扬起唇角,眉眼弯弯,对她说:“你唱得真好听!”

那一刻,程晶莹红了脸。

也是从那一天,她的心里住进了一个小哥哥。

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也不是因为那两块钱的曲子,而是因为他是她的光。

她曾以为,自己什么都做不到,也什么都不会做。

每天做着不可能的梦,想带着弟弟妹妹住进很大很大的房子,可其实,她一无是处。

但小哥哥却对她说:“你唱得真好听!”

小哥哥还说,她比当红女团的C位唱得好听多了。

从那时开始,她有了一个更荒诞的梦。

明知道很艰难,或许还不会成功,但她愿意全力以赴。

她从高中毕业,就不再上学了,她一边找着各种工作,一边去各个娱乐公司面试,很多公司都不愿意要她,毕竟她没有背景,唯有的一张脸,也似乎很难在百花齐放的娱乐圈中立足。

可是,哪怕一直没有公司愿意要她,晚上的时候,她都会练舞,日复一日,从来没放弃过。

终于,有一个经纪人看到了她,说她长得不错,声音也很好,可以跟他签约,她没多想,以为自己总算有了出路,就签了约。

那时候,她还不懂什么霸王条款,等她明白过来时,自己都快把自己卖了。

那个经纪人还让她整容,说现在流行的是尖下巴,她的下巴有些圆润,不适合在圈里混。

那天晚上,她抱着膝坐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

“叮叮当当外面下着雨,时间斗转又星移……”她一直关注的那个人出了新歌。

她刚进公司的时候,就发现那个背着吉他的小哥哥在网上发了新歌。

原来,小哥哥叫徐叙,可她还是愿意在心里叫他“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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