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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2)

子岚怎么会和谭琳琳好上的呢?

这个问题,我想知道,宋宋更想知道。

宋宋说,爱情就像是吃怪味豆,明知道味道奇怪,可还是喜欢不停地吃吃吃,搞不懂为什么。

我猜可能是子岚自己放出的消息,当时谭琳琳整天和全校闻名的小混混于闯出双入对,一起翘课,一起去网吧打游戏,一起玩,大家都以为他们俩在谈恋爱,我以为子岚是想要横刀夺爱,还曾在课间休息时问过他。

他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坐在教室后排的谭琳琳,矢口否认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嘴角竟泛起了笑意,悄声问我:“你有没有觉得她人很好呀?”

“谁?谭琳琳?怎么好?”我不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谭琳琳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喜事,正眉飞色舞地和于闯在聊天。

“很热情,很活泼,很快乐!”子岚的回答,很简洁,也不假思索,让我有点替宋宋愤愤不平,一时没有控制好情绪,把从桌洞里掏出来的物理课本摔到了桌子上,呛了他一句,“是不是还很漂亮?亏你还是全校第一名,竟喜欢这样的问题少女!”

可能是我最后四个字惹恼了子岚,他微微地皱了一下眉头,不再和我说话。自从那场群架后,他像是变了一个人,原来那个遇事风轻云淡的人,也生出了一丝丝狠劲,多了些凛冽不羁味道,开始喜欢逞强,喜欢引人注目。那天整整一节物理课,子岚要么疯狂转笔,要么就使劲地翻着课本,哗哗啦啦的声响,弄得我也心烦意乱,有些懊恼自己的口不择言。

信的事,宋宋不让我说,还“威胁”我,如果说了,就和我绝交。

我也纠结得很。

刚开始时,子岚和谭琳琳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即使面对面碰到了,也都相互侧身让了过去,谁都不和谁说话,看起来别别扭扭的。

谭琳琳确实很漂亮,大眼睛,面如桃花,肤若凝脂,她的睫毛出奇的长,像一把扇子似的,美中不足的是眼睛下面有几颗小雀斑,但瑕不掩瑜,是远近闻名的校花,整天都有一群男生围着她转,替她打饭、打水、写作业。

最夸张的是,有一次,隔壁班的路遥,在宿舍楼的公共洗漱间,不小心打翻了谭琳琳刚洗好的衣服,看四周无人,非但没有及时给捡起来,还狠狠地踩了一脚,一边踩一边咒骂谭琳琳是“交际花”,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

恰在这时,谭琳琳从旁边的厕所里走了出来,看此情景,怒火中烧,杏目圆睁,指着路遥的鼻子,咬牙切齿地说道,“你等着!”

那天晚自习,我们班的男生几乎倾巢出动,为谭琳琳打抱不平,他们站在隔壁班的教室门口,吼的那三声,“路遥,你给我滚出来!”气势如虹,几乎整栋教学楼的人都听见了。

路遥吓坏了,哆哆嗦嗦地躲到桌子底下。于闯看她不出来,直接走了进去,把她硬拽出了教室,一群人去了楼顶。

晚自习放学后,就看见路遥围着教学楼跑圈,边哭边喊,“谭琳琳,对不起!我错了!”

那时候,我觉得谭琳琳气焰太盛,不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个坏女孩。我以为谣言会慢慢止息,毕竟他们俩各个方面都天差地别,从成绩、个性到成长环境、兴趣爱好没有一点相同的,两个人就像是两条永远都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一样。

一直到那天下暴雨,学校大停电。

高中每次烦闷不想学习时,我总是盼望学校能够停电,因为自己不想学习时却不敢不学,怕落后于人,但是停电不一样,所有人都学不了,内心便没有什么愧疚感,可以放心大胆地玩。

教室里忽然漆黑一片,同学们愣了几秒钟后,都欢呼起来,开始三五成堆,叽叽喳喳地聊天。胖子提议,乘此机会,组织联欢,鼓动同学自告奋勇献歌一曲,结果无人响应。

谭琳琳说:“不如我们玩笔仙吧?”

“笔仙”是一种招灵游戏,或许因为青春迷茫,不知前程,当时很多同学喜欢玩,那时候我最喜欢问自己能不能考上北大。胖子鼓了鼓掌,喊了一声“好”,又道:“你选个人一起玩呗,如果实在没有人,我毛遂自荐,哦……不对,林儿……要玩笔仙,应该和子岚玩。”

好事的男生又开始起哄。

窗外的月光温柔地洒进了教室里,像是笼上了一层洁白的银纱,子岚坐在那里,默不作声,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但是我看见他的脸红彤彤的,耳后根都红了。

倒是谭琳琳不惧,咯咯笑了起来,“好呀!”

子岚和谭琳琳左右手交错,相互握紧,中间夹着一只铅笔,放在一张白纸上,笔垂直于纸面,谭琳琳看了子岚一眼,小声念道,“笔仙笔仙,你是我的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要和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笔杆像是微微动了,谭琳琳又问,“你是笔仙吗?如果是,请打勾,如果不是,请打叉。”

围在周围看热闹的同学,看着那支笔动了起来,一下子静了,打着手电筒照着他俩的手,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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