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特区-——沃尔玛超市停车场——警笛阵阵,停车场附近天台处,周围挤满了人。警方拉起了警戒线,防止外人进入。警戒线外面,一些围观之人议论纷纷。“听说又死了人。”“是啊,听说那该死的连环凶手又杀死了一个女人。”“那女人好惨啦,被侵害之后,喉咙还被割开——”与很多地方的人一样,这些围观的人都会用自己的想象力添油加醋,把案件说得更加血腥和S情一点。以至于从某些人口里说出来,堪比一些下流。杜永孝跟着杀人王奎恩等人,乘坐警车迅速赶到。如果只是一般凶杀案,绝对不会劳动FBI这个精英部门,问题是这已经是华盛顿特区第三起凶杀案,并且案发地点都在超市停车场,或者酒店停车场,因为凶手被称为“停车场杀手”。实际上,这个年代选择“停车场”犯案的凶手有很多,一方面这种地方比较隐蔽,二来出路比较多,最重要一点,这种地方能够给凶手一种莫名刺激。既然是“连环凶杀案”,当即警局就不得不把这些案件拱手想让,交给FBI来处理。原因也很简单,技术,设备,还有办案能力,地方警局与FBI根本不能比。其次,这已经是第三起,市民怨声载道,如果再不把凶手抓住,那么就会激起民愤,到时候政府将会面对巨大压力。如此以来,原先办案的那些当地警署人员,就成了摆设,负责的任务就是看守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尤其媒体记者进入。……“杀人王”奎恩的出现,引起一丝轰动,那些警署老警员看到他纷纷道:“哇,杀人王来了!”“这又不是军火,贩毒大案,他来做什么?”“是啊,听说他解决的一般都是暴力案件!”也难怪这些人对杀人王这样议论,在大家认知中,杀人王就是那种糙人,办理的就该是那种扛着火箭筒,手持来复枪和犯罪分子对射的军火大案,或者缉毒大案,像这种连环凶杀案,应该不是他强项。事实也的确如此。“杀人王”奎恩也不想接手这起案件,奈何他想要扎职,想要上位,如果继续办理那些火爆大案,案子是破了,但对城市设施的破坏,对民众的误伤不可避免,如此以来每次他都是“功过相抵”,还扎职个屁。作为奎恩以前的手下,现在早成奎恩顶头上司的主管乔治,不愿意看到奎恩临到退休,在FBI还只是个探长,于是就特意把这起连环凶杀案交给他处理,希望奎恩能够借此立功,顺利上位。奎恩不是不知道乔治苦心,可是一到案发现场,一看到这血淋淋,没有半点头绪场面,就直敲脑门,觉得头痛。这种案子不同于他以前办理的军火和贩毒大案,只需要搜集情报,然后撒网包抄就好,这需要一点点抽丝剥茧来侦破-——哎!奎恩这种粗人,最怕的就是做“细活”。杜永孝也看向犯罪现场,阴暗潮湿的天台上,一个女人静静地躺在水泥地上,苍蝇在她周围嗡嗡地飞着,就像是丢在垃圾堆中一条被遗弃的咸鱼。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空洞地望着天空,一只手想要抓着什么,虚张着,指甲上塞满墙壁上的灰垢和破裂淤血……她的脖子被刀子割破一个刀口,刀口血肉外翻,血液凝固成暗黑色,洒了一地。再看她的下面,明显受到过侵犯,狼藉一片……杜永孝深吸一口气,吃惊于罪犯的残忍。这已经是第三个受害者了,也是第三个死掉的女人。可以想象,如果媒体知道这个消息,舆论会引起怎样的轰动。警察无能,对罪犯束手无策,讨伐声,叫骂声将汇成一片,变成为舆论的主流。杜永孝摘下帽子。外面雪花飘零,他却觉得浑身燥热。……负责案件介绍的是地方警署警长鲁斯科。鲁斯科今年五十三岁,担任警长足足十年,在这十年当中他破获不少大案要案,被誉为华盛顿特区的“福尔摩斯”。鲁斯科以此为荣,所以希望在退休之前,能够再破获一起大案,为自己警长人生画上完美句号。没想到,他这想法刚冒出来,辖区就一连发生三起凶杀案。鲁斯科一开始是震怒,有人胆敢在自己辖区犯案?紧接着又是兴奋,这不是上帝赐予机会,让自己退休之前完美绝杀?当即鲁斯科就把全部精力投入这起“停车场杀手”案件中,带领属下准备破案。可他这边调查才进行到一半,就被上面告知FBI将会接管这起案件。紧接着,鲁斯科听说这次接手自己案件的是FBI大名鼎鼎“杀人王”奎恩。鲁斯科立马就明白了,那边要把功劳让给奎恩,这才借口“连环凶杀”性质恶劣,让他易手。鲁斯科,嗤之以鼻。“FBI这些狗东西,就会抢便宜!”因此,在给奎恩等人陈述案件来龙去脉时,鲁斯科也没好心情。“具体情况是这样的-——”鲁斯科娓娓道来,虽然情绪有些敷衍,还是把案发经过从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