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脑子晕乎乎,眼神也无法有效聚焦,找了半天没找到客服电话的入口;气火攻心,直接将手机扔向冯一添。
冯一添正在低头拨打110,没有察觉。听到“咚”的一声,他觉得自己的头有点疼有点麻,抬手摸了摸被砸到的额头。
摸到一手血,这时110电话也接通。他一手掏出纸巾按在伤口处,一边跟接线员讲了自己的遭遇。当接线员问他,伤的严不严重,是否需要叫120救护车。
冯一添看向发酒疯的车主,跟电话那头的人说不用。
挂掉110,他抠出手机壳里面的名片,照着上面的号码拨通电话。
车主一看对方的头被自己砸出血,也吓到了,酒瞬间醒了一半。直到警察到,两个人没再说一句话。
执勤警察处理完现场后,要将两个人带到警局录口供。
辛正义走过去说,他先带冯一添去医院处理伤口,之后再将他送到所辖派出所。
对方同意了。
冯一添的伤口不是很严重,虽然医生说最好能留下观察一晚。
但被他婉拒了,明天他还要上班,这个月还剩4天就能拿全勤奖了。
回去的路上,冯一添跟刑警队长讲了自己听到的“换轮胎”事件。
他是觉得2万块就只换一个轮胎,这件事肯定是有问题的。要换不好,这车上路行驶,是会出人命的。
本来对方一说,冯一添也就一听。尽管觉得奇怪,他并没想要多管闲事。
但哪知对方不仅态度极其恶劣,还拿手机砸他头,这也欺人太甚,他咽不下这口气,所以他决定要“告状”。
如果出事,警察至少马上就能知道谁是嫌疑人。如果没出事,警察也能将这件事调查清楚以规避一场人祸。
辛正义听完他的转述,之前局里好像是有一件交警转交过来一件和“换轮胎”有关的刑事案件。
难道是同一件事情?
在执勤交警录完车主的口供后,辛正义办理完交接手续,便将对方带回刑警队。
按照现行法律,这位车主因打人致人轻微伤,判定要治安拘留10天。
但现在这个人牵扯到一桩刑事案件,所以辛正义要先带他回去审讯,如果证据确凿,数罪并罚,到时候新账旧账一起算。
这来回折腾一趟,再加上喝了解酒药,车主现在也是异常清醒。
对于被刑警带走,他有些战战兢兢,一直喋喋不休的问带走他的人。
“为什么要带我到刑警队?”
“打人没打死也算犯罪吗?”
“你想公报私仇吗?我知道你是那个人叫来的。”
辛正义不想听他继续胡说八道,告诉他。
“带你走,是因为你涉及一件刑事案件。跟今天的事情无关。”
车主一听就蒙了,他在想自己最近做了啥。拼命想,就是想不通。但是害怕却是真的。他怕的要死。
“警察同志,我想尿尿。”
“……”辛正义停车在路边,带他下车尿尿,手铐始终没有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