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戴自己手上。
不过噬魂中的戒指,除了戴手上,还有一个选择是可以戴在脖子上——只要用手中炼金获得的丝线穿好戒指,就可以将它绑在脖子上做项链装饰物。
林晓直接从包里抽出丝线串好,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怎么不戴手上?”
诺对林晓的选择感到意外,就审美观感而言,这样做不太符合林晓的外观选择。戴在手上肯定是比戴脖子上要好看很多。
“呃……先挂着吧。等……等以后刷到第二枚,我还能一手戴一支,很酷炫!”
林晓扯了一个稀烂的借口。
但诺会相信她稀烂的借口。
而林晓实际的想法是,如此稀有的“定情戒指”,她能一发入魂摸到手,这可能就是天意。如果她还能幸运地和诺刷到第二枚,她就考虑去对诺提出开启亲密接触与交往的请求。
通俗点说,就是她会将其认作是命中注定,顺势对诺告白。
到那时,她就会把脖子上的戒指摘下来,等待诺将它戴在自己的手上。就像是结婚仪式上交换戒指的新人一样。
在那之前,就请这枚戒指好好地待在自己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