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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幸福的生活(1 / 3)

施大头, 祖上十几代都是贫农, 面朝黄土背朝天, 谁能想得到他会是个语言天才呢?

苏纯钧这辈子最大的挫折就是施大头给的。

在遇见施大头以前, 他或许自认并不骄傲, 但他是自豪的。这份自豪不止是家世带给他的,还有他自己挣来的。

他自认是非常有才能的。

这也并不假。他确实很有才华。从小就学什么都快, 十岁就出国留学, 十五岁归国,十七岁遇上亲爹另娶叛出家门, 二十岁自己就能养活自己还能上大学, 入学成绩还相当不错, 他有什么理由不自信呢?

他也不觉得他看不起谁,虽然班级中的许多同学确实都比不上他。或者是成绩比不上,或者是阅历比不上。他还很愿意在闲暇时帮助同学进步,就比如施大头, 他就常常帮助他纠正口音, 教他学习语言的一些小窍门。

然后, 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杨玉燕从旁配音。她从未婚夫苏先生的神色中,觉得此时应有这一句话。

施大头同学从识字班进入正式教室后的第一年还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傻瓜。

苏纯钧讲施大头第一次进教室时, 裤腿一高一低, 学校发的布鞋趿拉着穿,踩的像垃圾堆里捡来的, 而且身上还很臭, 头剃了个光头。

这不是说施大头同学要去当和尚, 而是说他身上有虱子,所以才需要剃头。

在一个集体生活的地方,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他们的卫生习惯就很难保持在一个水平上。

苏纯钧刚入学时还非常天真,以为学校会像英国的学校一样有着不同标准的宿舍,而他,当然要住在单人单间的宿舍里,里面有沙发有衣柜有书柜有带床垫的床和干净的枕头,最好再有一个客厅用来交际。

可大学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他,他在白日做梦。

学校确实有不同标准的宿舍,不过另一个宿舍叫女子宿舍。苏纯钧显然不具备住进去的硬件条件,他只能去住男子宿舍。

男子宿舍全是大通铺,一个宿舍里住着三十多个男同学,有人不洗脚,有人不刷牙,有人把稻草铺在床上,有人身上有虱子,床上有臭虫,行李里可以养老鼠蟑螂。

把一个本来已经尝尽世间苦楚的苏纯钧逼得不得不出去找房子住,宁可省下生活费,饿得头晕眼花,穿二手旧衣服,都不肯住宿舍。

这是何等泯灭人性的酷刑。

杨玉燕很是同情,这也不妨碍她笑一笑。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愿意去帮助施大头纠正口音,他在人格上已经是闪闪发光的了。

然后他在教会施大头以后就遭受了更大的打击。

命运何其不公平。

杨玉燕都要落泪了。

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天才。

或许血缘、血统、家庭教育等等确实能在某种程度上将人分成三六九等,但有一种人,天生就具有超越阶级的天份。

他们的名字,就叫做天才。

施大头,他碰巧就是一个出身泥腿子的天才。

天知道施家的基因里怎么会有学语言的天分,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但这偏偏就在他的眼前发生了。

施大头连城里话都学不会,但他学起英语来就像喝水一样简单,然后,一通,百通。

虽然西语有着相似的外形和近似的语言规则,它们都是学会读音就能学会语言,读音与意义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跟中国的象型字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则,中国字是读音是读音,意思是意思,学会读音不代表你就能学会意思,你学会读音以后,你还要去学每一个字的意思,等学会了每一个字的意思,你还要去学它们组合起来的意思,而以上三条路都不相通,它们是单独存在的,却必须搭配使用,这能够折磨死任何一个外国人。

相比起中文来,西语确实更容易学。但这也不是一个连之乎者也都没学过的泥腿子能轻松学会的!

可对施大头来说,他学得太快了。他学会英语后,就学起了法语,跟着就是俄语、德语。日语是他在学习上述语言的间隙捎带着学的,用他的话说就是“换换脑子”。

假如不是亲眼所见,苏纯钧一定不信。可由不得他不信,这世上真有的天才,就在他眼前,还是个农家子弟,在他捧着书看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他在英国求学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挨打;在他入学以后自以为可以凭一身才华救中国的时候,施大头刚刚入学,第一次学习拿笔,一笔一划的从三百千开始入门抄书。

一年以后,他跟他在同一个教室里上课。

五年以后,他超过了他过去十几年所学的成就。

苏纯钧能这么痛快的决定从学校毕业投入官场,很难说不是受到打击后逃跑了。他只是觉得在学校方面,他应该把事情交给更擅长的人才,至于他,也有他更擅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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