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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李元婴的上述史料,也被欧阳修等史官采入《新唐书-滕王李元婴列传》中。传中还说李元婴后因“坐法”被削去爵封一半,贬谪滁州。这一处分,应该也与他做的那些缺德事不无关系。李元婴从滁州被贬之地“复出”后,又被授任寿州刺史,其后从寿州又被徙往隆州,在那里“复不循法”,并污辱 “谏正其失”、敢于对他提出批评的隶事参军事裴聿,再次被举报到高宗皇帝庭上。另据《旧唐书-江王李元详列传》所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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