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眼,就知道自己输的不冤,自己的字跟陈肖的字迹比起来,虽然看起来差不多,但是却显得有些不自然,虽然字迹工整,但是却好像是故意工整的,就好香有刻意的认为痕迹。
而陈肖的字,浑然天成,流畅无比,看起来就像是一气呵成,他们二人的字迹比起来,就像是大人和小孩子的区别。
“陈公子的字果然厉害,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写出这么多的字,还能写的这么好,在下输的不冤。”
孔明看了陈肖的字迹之后,主动认输了。
陈肖写了二十五分钟,一共是一千五百秒,一千五百秒,写一千八百多个字,平均一秒钟一个多。
这可是毛笔字啊,一秒钟一个多的毛笔字,还能写的这么好,你是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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