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安找管家拿了钱,就径自去了酒吧。
这么多年,虽说这陆子安打小,就被送到国外生活,但是国内那些狐朋狗友,并未与他们断了联系。
其实,陆子安的很多朋友也都是些纨绔子弟,自小就被送到国外上学。
与他们不同的是,陆子安从被送出去后就很少回来,或者说基本上就没回来过。
没记错的话,陆子安上次回来应该是七年前。
七年,能让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变得连狗都嫌;
七年,能让甜甜蜜蜜的夫妻变得形同陌路;
七年,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瘦瘦小小的少年。
陆子安已经对这个从小生活的城市,对这个被称为故乡的城市感到陌生。
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城市到了晚上还是亮亮堂堂,宛如白昼。
陆子安小时候淘气,虽然不受家人待见,却没影响他的生长,像颗顽强的小草一般。
每天在外面掏鸟窝、砸玻璃、捞小鱼,因为调皮可是没少挨揍。
可是再回来,小时候最爱吃的那家早点铺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大型商场,还有小时候最爱的烧烤摊,如今也不知去处。
陆子安能顽强长这么大,全靠没心没肺的本事。但是如今回来看见一切物是人非,还是唏嘘了一阵。
但他既不觉得难过,也不觉得惋惜。
他的主场不是烧烤摊,也不是小时候摸过鱼的那条河。
夜,刚刚降临,他的主场是酒吧。酒吧里人声鼎沸,这里有灯红酒绿,这里有形色各异的人,空气里弥漫着青春荷尔蒙的味道,舞池里有形形*的妖媚少女和敬请摇摆的放荡少年,舞台上是一群嘶吼完追梦赤子心,就开始鬼嚎水手公园的乐队。
对陆子安这样的小孩来说,青春不拿来浪费,简直白瞎了这张帅气无边的脸。
摇滚音乐震耳欲聋,陆子安跳累了,坐在舞池边安静的喝酒。
他长得很好看,是与陆易不同的长相,是另一种清秀的帅气;略带一些英伦风的棱角,是很多小女生会喜欢的那种长相,身边自然少不了莺莺燕燕。
陆子安知道自己讨女孩子喜欢,靠着自己皮囊,在外面花天酒地,从不拒绝主动送上门的女孩子,从没对哪个女孩上心过,倒贴上门的女孩依然络绎不绝。
“帅哥?一个人吗?”
陆子安扭头看了一眼,是个长相很可爱的女孩子。
不过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
脸小小的圆圆的,一头黑发乌黑亮丽,嘴巴像樱桃一样,粉粉嫩嫩,看着就想去侵犯一下的那种乖巧长相。
这么可爱的女孩子,若是之前,陆子安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带走他。
可是眼下,陆子安却觉得有些腻了。
“对不起,我只想喝酒。”
陆子安毫不留情的下逐客令。
女孩讪讪的走开了。
陆子安只一杯长岛冰茶下肚,又立马要了一杯。
鸡尾酒里,陆子安最喜欢的是长岛冰茶,他还记得梁咏琪有一首同名的歌,唱尽了爱情的悲哀。
他喜欢,单纯是因为觉得名字好听。名字精致的仿佛他的脸蛋。
他喜欢,还因为他对爱情的嘲弄,什么狗屁的天长地久,朝朝暮暮。
他陆子安从来就不信这世上有纯粹的感情,不过是虚伪的善男信女的谎言罢了。
他想不到,也不想要这样的爱情,若是让他被爱情束缚,他倒是宁愿去死这样比较爽快。
鸡尾酒喝了一杯,又接着一杯,仿佛酒精是他的解药一般,缓解了他的焦躁和不适。
许是久未归国,让他感到有些不适;也可能是家人的态度;也有可能是他哥哥看着小嫂子的温柔眼神。
他好像有那么一瞬间有一点点动摇了,动摇了自己对感情的态度,想到这里,陆子安又猛的灌下一大口酒,把脑子里的那些动摇赶紧甩出去。
其实陆易很纵容他,虽说没人承认他是陆家人,但是若是没了陆易,他不可能有出国念书的机会,也不可能天天过着*的生活。
若是没了陆易,他可能早就沦落街头了吧。
可他也明白,他一辈子也做不到陆易那样。若陆易是美玉,他就是烂在坑底的臭石头;若陆易是金子,他就是万千沙子里最普通的那一粒。
陆子安心知肚明,只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这一切。
陆子安觉得自己喝的有些晕了,迷迷糊糊拿出一叠钱,扔在吧台上,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外走。
他开的是陆易的路虎车,马力很强。
一脚油门踩下去,仿佛一头野兽,在马路上横冲直撞,除了喝酒,能让他兴奋的事就是飙车了,在城市的车群里,左突右击,不停的把其它车甩在后面。
仿佛他拼命往前开,那些烦恼空虚就永远追不上他。
终于在高架桥下,撞上了一辆粉红色保时捷。
在惯性作用下,陆子安还是一头磕到了方向盘,登时头上擦破一块皮。
陆子安素来爱惜自己的小尖脸,在镜子里,眼看着头上渗出血迹。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怒气冲冲下了车。
“你这人怎么回事?会不会开车?”陆子安一脚踢在了被撞的保时捷上。
被撞的车主这时也下了车。
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小姑娘生的清秀,一头微卷的中长发,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皮肤光洁白皙,单眼皮,却不是肿眼泡,眉眼弯弯,泛着通透的灵性,小巧的鼻子高度适中。
小姑娘上身身穿一件英伦范皮衣,内配一件白色条纹衬衫,下身着黑色紧身裤,搭配着一双一排铆钉的马丁靴。
一身的摇滚范,和粉红色的跑车搭配起来,气氛微微有些诡异。
这样集帅气与可爱于一身的女孩子,走在路上能引起百分之一二百的回头率。
但并没有在陆子安心里激起一丝涟漪。陆子安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