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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春蚕到死丝方尽(1 / 2)

半夜,汤昭睁开眼。

下午等人的时候,他等得睡着了,到晚上反而睡不着。

他也没想睡。

夜深人静,他还有事情要做。有一件很重要的事,他需要确认。

独自起身,点起灯烛。

窗外月光很好,夜色却依旧浓深,小屋幽暗阴沉,每个角落都是陌生的。

陌生和孤独编织成恐惧,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几乎淹没了他。

唯独桌上有一点灯火,如黄金一般耀眼。

孤独的时候,他又掏出了眼镜,戴在鼻梁上。

把眼镜戴周正,周围清晰了不少,连桌上的火光都温暖了一些。

他又取出了一封厚厚的信。

这是他递给薛府,又被退回来的那封。

把信拿出来,放在桌上,发出轻轻地“砰”的一声。

信封里是有些分量的。

这是他去薛家拜访递上的信件,后来被薛家扔回给他,他便带在身边,没有拆开。

其实他早想拆了,因为其中藏着一处疑惑,但一直没得空闲。这一日颠簸辗转,所幸信件没丢。

用手捻了一下封口,果然重新粘过了,不是他当初黏的,被人打开之后重新粘合。

一点点撕开信封,把里面的信纸抽了出来,那是很厚的一摞。

打开最上面一页,一色清晰整齐的小楷。

但若有其他读书识字的人在此,一定觉得奇怪,因为就算是状元及第,也认不得信上任何一个字。

认得这种文字的,在这世上寥寥无几。连汤昭在内,也就两三个人吧。

“吾弟来仪:见信如晤。

一别十数年,别来无恙否?想必无恙,盖因若弟有三长两短,必难以看见此信,可知我此问万无一失。但倘若弟有抱恙,你我兄弟说话反而方便,毕竟愚兄已在地下等候多时了。”

读到这里,汤昭咧嘴苦笑了一下。

这封信是他执笔。

现在他还记得,已经病入膏肓的陈总神态爽朗,语气轻松,反而是他握笔的手很紧,僵硬的如同木柴棍。

后面的信内容他很熟悉,毕竟都是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的,大多是些叙旧的话,提及了许多往事,以及分别之后发生的事,还有就是……

“下笔千言,余意不绝。但犹记贤弟文字不通,恐太长不看,余言请我儿汤昭带到。”

到此为止,都是汤昭写的,写完之后装入信封,交给陈总。

等他再拿到的时候,信封已经封好了。直接递给薛家。他也是时隔数月,再次看到这封信。

没想到下面还添了一行字。

这行字歪歪扭扭,远不如汤昭写的工整,可见下笔的人手中无力。

“汤昭我儿,虽非亲子,胜似亲子,本欲托付衣钵,怎奈天不假年。稚子今年十二,秉性善良,质如金玉,唯未学安身立世之道,实堪担忧。弟若有暇还请照料一二。弟若无暇,放他离去,切勿伤害。切,切。

陈宇航在地下感念一世之情,来世必报君子。”

汤昭嘴唇抿了起来,紧紧抿成一条线。

过了很久,他把眼镜摘了下来,顺便用衣袖擦干净。

他的动作很慢,薄薄的两片镜片,他擦了很久,很久。

擦完之后,他好像耗尽了力气,慢慢地趴到了桌上。

这一趴就是好长时间,灯烛一点点燃烧,大颗大颗的烛泪滴了下来,落在烛台上,又凝固了,堆在一起。蜡烛一直燃烧,烛泪就不会干涸。

又过了一会儿,他面色茫然的用手指捻起书页,向后翻过。

本来他递过去的信封只有前面几页,后面的都是新添的,也就是从这一页开始,都是薛府里带出来的。

书页之后,是一页空白。

再往后……

一抹金色耀眼生华——

那是黄金,真正的黄金!

汤昭的瞳孔里倒映着金色,那是财富的颜色,是幸福的颜色,是世上最令人渴望的颜色。

不过,那也是虹膜倒映出来的颜色,他自己是没有颜色的,没有特别喜,也没有特别惊。

“果然是金子啊。”

之前那封信被扔回给他时,他便已察觉到分量不同——那绝不是纸张的分量,别说加一份信纸,就算加一本字典也不能这么沉,只能是在里面加了金银,总不能是加了铁锤吧?

这件事一开始就令他倍感古怪。

薛府的态度当然是恶劣的,恶劣到让他本能的十分生气。

可是抛出来的馈赠也是实实在在的。

倘若直言叫自己拿钱走人,那倒可能是嫌麻烦用钱打发自己,但偏偏一字不提,好像不存在赠金一样,怎么想都不合常理。

若只是给几个小钱还罢了,既然送出真金白银的大手笔,何妨说几句客气话,好歹结个善缘,又不费什么力气,何必恶语相向呢?

在薛家门前,汤昭其实还没想清楚。

他最后向薛府说得那番话,一般人听得觉得是气急之后的嘲讽,有心人也可以觉得是真心道谢。

是道谢还是嘲讽,他自己也分不清。

就看主人家是善意的听,还是恶意的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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