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抖一抖骨头便自然脱落,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
肘子外头的皮如同果冻一般的质感,筷子挑开,里头的肉是淡粉色。筷子也想挽留这块肉,但已经被黎姿颖一口吃干净,没有肥肉的腻,首先会尝到甜,待肉到嗓子眼,才感受到微微的咸。
真正的外头挂甜,里头咸鲜。
用筷子吃已经满足不了食客们,有些人直接用手抓,提溜着骨头,仰起头张开嘴,让肉落入口中,实在美!
“用手抓着吃才是对这冰糖肘子最大的尊重,大口吃肉,这才爽!”
此话一出,立刻有人开始效仿。
陶庆英活这二十年,第一次见到全是好评的饭馆,朴实无华的红色桌椅,和这样精致的花园格格不入,甚至桌子的腿儿还有些晃动的迹象,却丝毫没有让食客有扫兴的感觉,甚至觉得真好吃很独特!
要说唯一的缺点嘛,就是馋,上班时看着食客们美美吃饭,羡慕。
就连平日里最注重形象的黎姿颖,也有些狼吞虎咽,她对凌越没有了恨,只有饿,纯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