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演了一个去大城市闯荡,一事无成归来,但已经不适应小镇生活,稍歇几日,便再次前往机会相对较多的大城市的游民浪子。
离乡后不久,他便换了身份,几日后,他出现在弗罗里达的劳德戴尔。
夜晚降临后,劳德戴尔的一角变得热闹了起来。
酒吧、夜总会、大量的改装机车,这里是飞车党的聚集地,不止一个帮派,习惯在这里找乐子。
即便是气温较低的阴冷寒冬,街头仍旧不乏进行交易的男女。白领、工人、流浪汉,甚至眼中清澈的愚蠢尚未散尽的学生,都可以是这里的顾客。
那些机车党人士,就那么挎着长枪短炮,在路边巡视或摆摊儿。
而临时成为移动摊位的车辆上方,甚至还会挂着一串串五彩斑斓的小灯泡。
毫无疑问,这是罪犯的快乐地,不法分子的夜集大排档。
而在这个区域的深处,街道破烂肮脏,建筑物陈旧且多有涂鸦,灯火也相对稀疏,近乎点缀。
这等地方,即便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都很少光顾。
但仍旧有人盘踞此间,比如帮派。
曾经的商场,早已废弃,就连门外的停车场上,也地面开裂,满是杂草。
窸窸窣窣的声响中,罗博大步流星而来。
此时的他,将自己吹了一米九几的大个子,脸上戴着曲棍球面具,手里拎着开山刀,没错,他在玩梗,向{十三号星期五}系列的水晶湖杰森致敬。
不过身上的黑色雨衣,多少有点出戏。
没办法,接下来要大开杀戒,他不想溅一身血,难处理。
至于跑来跟黑帮较劲,也不是始乱终弃、改变思路了,而是没钱了,需要找点钱。
没钱难做人,之前为了补身份的窟窿,在假故乡很容易就超了。
而跟权贵极其鹰犬扳手腕,他自然要拿出最佳状态,穷抠搜的就要跟那个级别的对手干,太傲慢了。
毕竟钱能通神,他觉得他这样的实力派,要是因为钱的问题而只能将就,结果翻船,那就真是智商问题了。
因此,劫黑济自己的贫,就成了一个好选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