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豆皮小说>武侠修真>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第137章 以不变应万变,万变不离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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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以不变应万变,万变不离其宗(2 / 2)

里走去。

拉爬犁上山,可和在土路上不同。

再加上他们带的东西有点多。

狗蛋和陆二叔两人拉过一个山头就已经连呼带喘。

陆永尚从怀里拿出深绿色的水壶递了过去:“二叔,你这体格子也不行呀,这就累了?”

“你这小狼崽子,要不你试试?不过这半年不见,你怎么结实这么多?走起山路这么轻松,脚印都比一般人轻很多!还有你的眼睛怎么偶尔会冒绿光呢?”

陆二叔靠着墙说道,接过水壶咕咚咕咚灌了一大口。

中午的时候他本就喝了两大杯白酒。

喝过白酒的人都知道,白酒这东西越喝越渴。

不过,这个年代的东北人,特别是他们常年在山上的人酒量是真的好。

这小半斤白酒下肚,还能正常地上山工作。

完全看不出醉意。

陆永尚前世的时候,出去旅游,不少人听说他是东北人,下意识的就认为他很能喝酒。

但他的酒量还真的一般,他们这一代人,能喝酒的都是常年在山上工作的。

喝白酒可以驱寒气,提精神,特别是在山上劳累了一天,回到家里喝上半斤白酒,足可以缓解疲惫睡个好觉。

他上一辈子二十来岁就去了奉天的钢铁厂工作。

从开始建设钢铁厂到成为钢铁厂的技工,那个原来只有一座座金属矿石的荒凉之地,在他退休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三线城市,那里面的每一个房子,每一片土地都离不开他们的努力,可以说,第一代外出的钢铁厂工人,用这股子拼搏的劲头将一辈子奉献给了国家建设。

而作为一个精细的工种,喝酒手抖是极容易误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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