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风看见我的表情,会心一笑,冲身后跟着的协警挥挥手说。
“没事了,你们去忙吧。”
然后走到我的面前,跟我讨了一杯酒,打趣着说道。
“看吧,本不富裕的家庭再次雪上加霜。”
我听完只得苦笑,给他倒了一杯酒。
说完那句话后,宋风看着那三个人不禁自言自语的道。
“这三个人怎么看着那么熟悉?”
“我想起来了,就是他们三个人在广场唱的汪峰的歌。”
最后不禁欣慰的说。
“也多亏了他们唱歌吸引了那么多人,也让我们抓到了几个通缉犯,就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在你这里打起来。”
我努了努嘴,指着那个吉他说:“看见那个吉他没?今天是他们乐队吉他手的生日,但吉他手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主唱不想唱下去,他们的乐队面临解散,不知道怎么办了,才会彼此动手。”
宋风见状,不由一笑:“真是一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终于,打斗声渐渐停止,每个人的脸上都挂了彩,但都是一些皮外伤,他们筋疲力尽的倚在墙上,贝斯手颤颤巍巍的从口袋里拿出烟给自己点了一根,然后给向鼓手,鼓手也点了一根后,看向林一,林一挥挥手,走向了那个吉他,一把拿起。
“你们知道吗?我最开始就是吉他手。”
说着他抱着吉他单独lo了一段beyond海阔天空里面的一个曲子,然后仰起头,迎着酒馆天花板的灯光,将箍住自己头发的皮套揭下,从兜里拿出剪刀,循着自己长长的辫子剪了下去。
“这头发是和吉他手认识的时候留的,到现在也有六年了,我现在把头发剪了,我决定了,乐队不会解散,我们逆流的鱼,我们四个人永远都不会解散!”
我没太懂林一剪去自己留了六年的长发和乐队不解散有什么关系,但林一说完这句话后,鼓手和贝斯手一下就来了精神,他们一个箭步冲向林一,不顾他脸上已经青肿成了一片,一把搂住他,喊道。
“这才对嘛!我们逆流的鱼永远不会解散!”
“不过,我们也要永远记得,3月21号的那天。”
有些幼稚。
林一说完,拿起吉他,点了根烟,摆在桌头。
“我决定了,我们不能再唱别人的歌,我们不能一直活在别人的阴影下面,做一个翻唱歌手,我们想要出名,就必须要有自己的风格才行。”
“过了今天,我们就要去一线城市去做一个流浪歌手,去参加选秀,我们要把演唱会开到全中国,我们要把演唱会开到全世界!”
林一他们瞳孔里都有了不起的火。
只见他们彼此把手交叠的放在一起,喊道。
“加油!逆流的鱼!”
“加油。”我说。
“加油。”宋风说。
“所以你们要走了?”
我拖着腮帮瞧着他们,心情从未如此放松过,从抽屉里拿出我日积月累的一些随笔,那些字数有百字的,厚着脸皮称它们为诗应该不过分吧,于是我说。
“这个本子呢,写的是我的随笔,我从少年也就是十六七岁的年纪就已经有记随笔的习惯了,到现在二十几年过去,上面已经写满了一片,我已经不需要了,但如果你们想原创歌词的话,我倒不介意把它送给你们。”
林一听完,接过了那个笔记,密密麻麻的字眼写满了条条框框,他翻了几页后,有些不可置信的说:“大叔,这些都是您写的?”
我点点头:“如假包换,我的文笔还行吧?”
“行是行。”他有些为难的咬咬牙,我见他有些为难,于是说:“这笔记对我也没用了,都说四十不惑四十不惑的,我已经43岁了,也早就没什么可写的了,所以就送给你们吧,如果能对你们原创歌曲有帮助的话,倒也是我活在世上的一点作用了。”
“老板。”
鼓手站起来,面色一变:“不,大叔,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但我们明天就要走了,如果我不讲出来,我一定会后悔的。”
“没事,你说。”
我答应下来,有些好奇的道:“对我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那我说了。”
鼓手咬紧牙齿,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终于开口,带着他那仍显稚嫩的声音跟我说。
“大叔,我觉着你有些厌世!你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一样,你的小酒馆并不挣钱这我们是知道的,所以你把我们留在酒馆里面唱歌,那些客人听见歌声后,会更喜欢喝酒,也就是说,客人们买的酒越多,您就越赔钱,能告诉我们你是为了什么吗?”
我听完一怔,鼓手说完,林一和贝斯也停下动作望着我,甚至就连宋风也直勾勾的盯着我,希望我能给出一个答案。
可答案真的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