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最近突然收到了一份法院的传票,赫然成为了一个借款合同案子里的被告,而这个案件的起因竟是因为去年他们律所的一笔借款纠纷。
汪洋所在的律所与姜晓和杨轩所在的所不同的是,他们律所是一个连锁律所,总所设在首都,他们只是在淮海的分所。而汪洋所在的律所因为合伙人之间发生了一些意见分歧,导致律所的经营陷入困局,很长一段时间竟是连律师们的工资都发不出,还是靠着向外借了一笔款才发了工资。汪洋看这形势不对,最近还在谈着转所的事情,没想到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这天下午,汪洋给姜晓发了个消息:“晓晓,你现在有时间吗?有个法律上的事情想跟你咨询一下。”
“师兄,你别开玩笑了,你还跟我咨询事情?”
汪洋随后便将收到的法院传票发给姜晓,半晌接到了姜晓的电话。“师兄,你怎么还成被告了?还是借款纠纷?”
“哎,一言难尽,你现在有没有时间,我来找你详细说说。”
“可以的,你来我所上吧,我下午倒是没什么事。”
不一会,汪洋就到姜晓办公室,给姜晓说起了他们律所的恩怨情仇。
原来汪洋所在的律所有三名合伙人王武、卜军、刘鸿,其中一位合伙人卜军也就是现在的分所的负责人,与刘鸿还有另一个案外人成立了德信公司,用于控制分所的运营资金,后来这卜军和刘鸿出现了分歧,刘鸿直接变更了德信公司的法人,挪用分所的运营资金创建了一个新的律师事务所,刘鸿还从分所违规借支款项私用,导致分所资金紧张,很长一段时间都发不出工资。卜军为筹措资金找到他多年前的老朋友、老同事吴也寻求支持,吴也虽同意借款给分所以解决现在的困难,但要求所上的律师提供担保,于是分所以支付工资为由要求所上的律师一起在该份借款合同担保人处签字。一开始卜军声称只是资金周转上暂时出现困难,大家可以放心签字,这笔借款是无息的,半年后等分所资金恢复正常就可以还上了,而且不签字是拿不了工资的,大家想了想就都签字了,想着偌大一个律所不至于骗人,没想到现在跟着律所一起成了被告。
姜晓听完,真是哭笑不得,没想到这个在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律所,竟闹出这么一桩官司。她和汪洋二人梳理了一下案情,双方都认为这个借款合同肯定是有效的,汪洋所签的这个担保条款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担保义务定然也是要履行的,不过对于刘鸿是否应承担责任,他们有不同意见。
“晓晓,我觉得应该申请将刘鸿追加为第三人,毕竟律所的资金是被他私自转走的,而且正是因为他将资金转走才导致律所陷入困境而举债,作为合伙人之一,他应当为律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刘鸿作为合伙人好像没有什么明确约定,就算是他将分所的资金转移,可是这已经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了,在分所向原告借款这个事情上,肯定是以分所的名义承担还款责任的,至于你们作为担保人,这个担保责任肯定是跑不掉的。而刘鸿他的责任也应该是分所来追。”
“嗯嗯,现在大家都人心惶惶,不知何去何从,没想到咱一直作为代理人,有一天也摇身一变成了被告了。”
“这不是很正常的,只要你生活在这社会中,别人发生的事情有一天你也会遇到,别说是成为被告了,要是有一天咱代理的当事人不给律师费,咱不也得去法院做回原告。”
“你说的对,其实作被告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觉得这个事情真是有点离谱。”
“你我见过的离谱事还少吗?这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话说你们合伙人都把钱转出去成立新律所,都没说拉你入伙?”
“咱就是个勤勤恳恳办案子的老实律师,哪有心思去玩这些勾心斗角,不过之前倒是听说有几个同事说要转所,八成就是那会开始筹备新律所的吧。”
“话说回来,你现在这个律所确实没什么待下去的必要了,不管怎么说,一个律所作为借款不还的被告,在社会舆论上多少也对你不好,你想好转去哪个律所了吗,要不来我们所?”
“不了,咱俩还是保持一点距离感比较好,要是工作也在一起,迟早有一天会相看两厌的,我打算转去杨轩他们律所,之前和他一块搭档办过案子,很多理念也相近,去了应该会合得来的。”
“也可以,他们律所也不错的,不过你刚才说会对我厌烦?”
“不不不,晓晓,我喜欢你还来不及,怎会是厌烦,只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冲突罢了。你想想我要来你的律所,你就是我的领导,上班得听你的,下班了回到家我还是得听你的,长期下去,我肯定会受不了的,那不就得看见你就烦了。”
“你说的也有道理,行,那你就去杨轩他们所吧。对了,你这个案件你打算怎么处理?”
“正常应诉呗,反正我也就承担担保责任,肯定得分所还不上借款了才到我们嘛,你不用担心,对我也不会有什么大影响的。”
“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