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一一听到姜晓和汪洋在一起的消息,简直比姜晓还要开心,嗑cp磕到这种程度也是比较少见。
姜晓对汪洋的爱慕之情,郑一一了解的一清二楚,毕竟在郑一一还是一只小猫咪的时候,就天天听着姜晓给她念叨汪洋长汪洋短。作为一只记忆力不算太好的小猫咪,汪洋这个人却深深留在了郑一一的记忆里,可见姜晓到底对她说了多少次才可达到如此效果。
郑一一也没有怎么去问姜晓与汪洋的感情,只是姜晓还是像以前一样经常和郑一一分享她的快乐。对姜晓来说,自己曾经的爱宠变成如今的闺蜜,真是不要太开心,除了倾诉还可以得到回应,真是莫大的慰藉。
在郑一一眼里,此时的姜晓只是一个陷入爱河的小女孩,工作中也常常带着笑意,一下班也不再加班了,而是约会,她的世界仿佛到处在冒着粉红泡泡。
就连最近的离婚案件,姜晓也愿意花更多的时间给当事人劝解,对于矛盾不大的小夫妻,她还劝和好。所里的同事都戏称她为“小红娘”,姜晓也只是笑着回应“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离婚官司打起来没完没了,双方搞的跟仇人似的,遇到不讲事理的,破口大骂都不再少数,更有甚者要连着咱代理律师一起骂呢,就感觉咱收了钱帮着对方搞他……所以呀,要是能和平解决是不是更好,咱不仅钱也拿了事也了了,法院常说一句案结事了,就是这个意思。”
大家戏谑归戏谑,对姜晓的这个思路还是比较认可的,毕竟谁也不想在开庭的时候还要面对当事人的无理谩骂。
郑一一好奇的问姜晓:“晓晓姐,离婚案件是不是特别有意思,看他们怎么瓜分财产,争小孩抚养权啥的。说的我都想去法院听一下了。”
“傻一一,离婚案件才是最让头疼的,感情破裂的双方简直比仇人还仇人,一言不合就开骂,更有甚至都会动手,你以后去开庭就知道了,一般民事案件法警是很少值庭的,但是遇到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喊法警来值庭,你就知道法院也怕他们,何况我们,法院好歹是站中立的,我们是站在某一边,另一边只会觉得我们收了钱会歪曲事实,故意想多分他的财产。但是,离婚案件确实也是比较有意思的,瓜比较多,哈哈。”
“真的吗,有没有什么好玩的案件给我讲讲。”
“你这个好奇脑袋,那就给你讲个我之前开的案件吧。”
“原告是女方,被告是男方,我代理的是被告这边,原告这边坚持要离婚,并且要他俩共同女儿的抚养权,小孩才九岁,要求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小孩完成学业,这个学业可不仅到大学,还有研究生,博士,并且这期间的学费要求和男方一人一半。”
“啊,支付到博士,这个是不是太夸张了,且不说小孩能不能念到博士,好像法律也只规定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吧!”
“你说的对,确实只需要支付至18周岁,成年之后父母其实已经没有抚养义务了,至于之后愿不愿意给这个全看父母的意愿和这孩子之间的情分了。所以我这边当事人是坚决不同意支付抚养费到博士的,而且他俩的财产分割也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后面开庭的时候才好玩呢。”
“他俩在法庭上吵架了?”
“不止吵架。”
“意思还打起来了!”
“是的,不过打起来的不是这夫妻俩,是原告和她的姐姐。”
“啊,这是什么人间奇闻,夫妻俩离婚,这姐姐掺和进来干啥?”
“确实很离谱,这个原告的姐姐和我的当事人也就是被告之前共同合作开公司,算是合作伙伴吧,这次她妹妹要跟被告闹离婚,想着过来旁听,顺便劝劝,让他俩好聚好散不必闹到这个程度。结果案件还没有正式开庭,法官在组织调解呢,说着说着就打了原告一巴掌,那巴掌声响起的时候大家的震惊不已,随后那原告就说要报警并且打120验伤,法官都说不用麻烦警官了,大家都是一家人,好好商量,那原告坚持不同意,立马掏出手机报警。”
“这都是什么事,那原告的姐姐为啥要打她妹妹呢 而且不是应该帮着自己妹妹么,总不能因为被告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就帮着外人一起欺负妹妹吧!”
“至于这个姐姐的想法,咱也不得而知,讲道理确实站妹妹这边更符合情理一些的。”
“晓晓姐,你说会不会,嘿嘿,这姐姐和她妹夫有什么其他的感情呢?”
“嘿嘿,这个我也说不好,反正事就这么发生了,具体什么原因,只有他们自己心知肚明了。”
“那她姐姐为啥要打原告呢,原告是不是说什么话惹怒她了?”
“差点忘了说,确实是妹妹说话太难听。这夫妻俩不是还有个九岁的女儿嘛,这小孩的姨妈就是这原告姐姐还提交了跟这小女孩的聊天记录,大致意思就是她妈妈对小孩不好还虐待她想帮这个妹夫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这个虐待的事情真假不说,倒是激怒了原告,立刻破口大骂她姐姐,说‘你连自己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