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官府办事的小吏塞了些吃酒钱,办理户籍便只用了一炷香的工夫,从今往后,李朔月的生死,与李家再无半分干系。
陈展与李有财两人又各自在县城采买了些东西,一块坐牛车回了燕子村。
陈展掏了坐牛车的钱,看李有财面色戚戚,似乎有话要说,也不知道是什么话,叫他憋了一路都没能说出口。
“有财叔,有什么话不妨直说。”
李有财沉默片刻,低声问,“还办席面不?”
“有财叔,这办了席面岂不是叫人看我的笑话?何况银子都给了桂香婶,再办我还得出去借钱,不值当不值当。”
李朔月不值得他劳心费力,买回来养在房里玩,不用像娶夫郎那样大张旗鼓。
李有财神色一滞,干瘦的脸讪讪笑了下,“好,好,我知晓了。”
“有财叔,那我就先走了。”
年轻汉子扬长而去,李有财站在原地,他早忘了李朔月是和他血脉相连的孩子。
不知怎么的,他又想起了月哥儿出生那一天,稳婆抱着白胖的孩子向他贺喜,说没见过这么好看白净的奶娃娃。
月哥儿裹在襁褓里,眉心一道浅浅的哥儿红痕,白生生的小脸一见着他就笑,福娃娃似的,仿佛知道他就是爹爹一样。
如今回想起来,王有财竟然有些恍惚,这样的日子真的存在吗?
晌午将人扔在炕上,陈展就没再管。
即使把人折腾得半死不活,他也没有半分的愧疚不自在,干的是仇人,又不是什么青白小哥儿,总不能指望他给仇人买药看病。
用磨刀石将砍刀磨锋利后,陈展又削了几根木头做箭矢,铁箭是军中的东西,寻常猎户难以拿到。他倒是藏着一背篓,可只打些寻常的兔子野鸡,木箭便够用了。
将麻绳、铁钩、砍刀等都塞进背篓里备好,陈展总算有空弄吃食填饱肚子。
灶房里还剩下前天自己炖的半碗鸡,陈展热锅烧水,往里面扔了两把糙米,等烧好了,又将半碗鸡汤倒进去,搅和搅和拌着吃。
无论是当将军还是当猎户,陈展都糙惯了,有的吃就行,从不挑三拣四,做饭的手艺多年也未曾精进。
他不像李朔月,一身毛病。
鸡汤不能有一丝腥气,鸡肉也只食鸡丝,鱼需要挑出刺给他盛进盘子里,还需得摆出漂亮的形状,这样挑挑拣拣,也不知被谁惯出来的。
陈展想到自己对李朔月无底线的纵容便脸色发黑,只想一棒子敲死那个色欲熏心的陈展。
鸡肉柴腥,粥又稠密,味道不大好。
吃完饭又连喝了两大碗水,总算将味道压了下去。
“嘤嘤嘤!”追云蹲在跟前,不断做小动作嘤嘤叫。
锅里还剩下一大碗,陈展索性将粥全倒给灰狼吃,又怕他不够,掰了一个糙馒头,追云不嫌弃味道难吃,一个劲埋头苦吃。
简单洗过后,陈展翻身上炕,身侧许久没有躺过人,一时还有些不适应。
没穿衣服的李朔月看得人心烦意乱,陈展左思右想,又从箱子里翻出一床旧被子给他盖上,看着没那么膈应了。
李朔月今早被吓昏后就没再醒,不过鼻息尚在,还没死。
看到身侧之人,陈展突然想起许多被自己忽略的细节。
自己未曾有记忆之前的那几天,李朔月便想着法地同他套近乎,莫不是李朔月也重活一遭,所以才提前蹲守,趁人之危,想要做他的夫郎?
可自己重活一遭已经是惊世骇俗,上天眷顾,这样的好事能落在李朔月头上?
陈展眼里闪过冷光,若真是如此,他买了李朔月是好事,至少确保了阳哥儿的安全。若李朔月真有了前世的记忆,报仇才更有滋有味。
昨夜做得生猛,可陈展也不是毛头小子,自然也察觉到异常,李朔月是个初哥儿,被他破了身。
无论前世今生,他都撞见许多回李朔月同白五厮混,俩人偷了那么多回,竟然还未到最后一步?白五那色鬼能忍得住,难不成是个天残,举不起来?
无论如何,成为李朔月第一个男人这件事叫陈展的心情略有些好转,前世的李朔月都叫达官显贵、营中将士玩熟了,虽风情万种,可总让人觉着缺少些什么。
日后等李朔月醒了,他再探探口风,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次日天不亮,陈展带着嗷嗷叫的灰狼,拿好背篓弓箭,一人一狼趁天蒙蒙亮,打猎去了。
陷入昏迷的李朔月并不知道,他仍旧沉睡,意识坠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
……
瘦弱的身影狂奔在漆黑的密林中,身后如有豺狼虎豹追逐。
子夜的树林寂静可怖,布谷鸟的叫声更像是索命的号角,月光下交叉的树枝落下的影子像无常,又像罗刹。
李朔月跑掉了鞋子,脚底磨出了血,可他不敢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