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到了,这就是我家,不过不好意思,哈哈有点小啊。”林乐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着头打开自己面前的那扇没有任何特色的房门。
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套不大但是很整洁的房间,这是一套廉租房,这一片的几十栋高楼,都是密密麻麻的廉租房,里面鱼龙混杂,住满了各种各样的人,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收入不高,社会地位不高。
林乐不着痕迹的瞟了一眼身后的人,发现对方并没有露出什么特殊的神色,脸上的神情总算放松了些许。
一到自己的地盘,林乐就瘸着一条腿热情的招待着对方,端茶倒水之余,还拿出了平日里自己都很少买的水果,唉,现在的水果真是越来越贵了,不仅贵,而且块头也大,他就买了这么一个苹果,竟然花了他三百多信用点,林乐直到现在还能想起他当时刷信用点时的心疼,不过好在现在的保鲜技术好,水果可以存放很长时间,这不,他一直舍不得吃的水果今天就派上用场了,这位帅哥可是帮了他大忙,他拿这苹果招待也不算寒酸。
林乐发现,自从自己将苹果从保鲜柜里搬出来后帅哥的视线就没离开过桌子上的苹果,不由更加觉得自己买点好东西放在家里招待客人的决定英明至极,眼见帅哥的视线还是没从苹果上离开,林乐立刻殷勤的说,“哈哈,帅哥,我去拿刀,苹果切开就能吃了。”
林乐瘸着一条腿咚咚跳着离开了,叶长瑞的视线却怎么也无法离开桌子上那个所谓的“苹果”。
没错,那个苹果的确是标准的苹果模样,圆润红晕。上面还有些许水珠,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但问题是,这个苹果,足足有一个西瓜大小,目测有十斤上下,叶长瑞遥远的记忆里明明记得,他幼时还没有辟谷时,所吃的苹果明明是只有一只手掌大小的,难道离开了太久,他不仅对如今地球的科技发展没有足够的认识,就连曾经的常识也派不上用场了吗?
叶长瑞正在出神间,本应去拿刀的林乐的方向,突然传出了碰的一声响,叶长瑞面色一变,瞬间来到那个房间,就见林乐额上布满血迹的昏迷在地。
……
几日后,林乐一脸不好意思的躺在床上,看着背对着他站在窗户边的白衣身影道,“帅哥,真是麻烦你了,如果不是遇到了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呢。”林乐现在想起来那天的事情,都想找个坑把自己埋起来,去拿把刀而已,居然一没留神因为地上太滑而摔倒了,并且果断的给自己伤上加伤,不仅腿部的伤情加重,脑袋也砸出了轻微脑震荡,由原来的休息两天就好,变成了现在的必须卧床静养,也许他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自己摔倒的时候那把刀丢的远,没有直接往自己身上招呼?
不过即使那把刀没有插到他身上,他现在也已经足够凄惨了,目前他的身体状况,根本没办法离了人,可是他孤儿一个,根本没有任何亲人,朋友吧,那些朋友不说交情没有深到这个程度,而且每一个都在为各自的生活疲于奔命,哪里有那个时间来照顾他这个病患,好在他运气好,那位好心的帅哥见到他伤成这样后,一直没有离开,林乐也就一直没提起这茬,虽然这样巴着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有点不厚道,但这位不知名的帅哥,真的是他现在唯一能指望的人了。
说到不知名,林乐这才想起来,他是真的还不知道这位帅哥的姓名呢,之前因为看到帅哥那张俊美的惨绝人寰的脸,他暗自猜测帅哥应该是去做了某种整容手术,而做那种手术的,无一不是对自己的容貌极为在意的,所以他称对方帅哥,应该是能博取好感的一种叫法,可是这个称呼虽然不得罪人,他也不能总是叫人家帅哥吧,而且对方好歹帮了他这么多,连对方的名字也不知道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
这样想着,林乐便扬起了一抹灿烂的笑容道,“帅哥,我叫林乐,认识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叶长瑞听到这个问题,看着林乐的笑脸,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我姓叶。”
林乐愣了一下,却也知趣的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只是从此以后,他对叶长瑞的称呼从帅哥变成了叶大帅哥。
时光流逝的飞快,一眨眼就过去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叶长瑞一直没离开林乐这里,他心中知道,林乐就是再粗枝大叶的一个人,此时应该也在心里犯嘀咕了,可是碍于他的救命之恩,一直不好意思开口问他为什么不走。
叶长瑞也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意离开,可能是因为他离开也没地方去,也可能是因为林乐那让他无法转开视线的笑颜,即使眼前人的相貌与他的耀儿没有任何相似,但是那样如出一辙的灿烂笑脸,却总让他恍惚间好似又看到了他的耀儿。
叶长瑞知道自己在自欺欺人,眼前的林乐,没有任何可能会是他的耀儿,毕竟耀儿就是转世投胎,现在也应该才是个婴儿孩童才对,更别说耀儿是命魂受损而死去,有没有再世为人的机会,都极为难说。
生死轮回,是由天道操纵,即使他现在已经是化神修士,也无法触到边角,只能被动的等待着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