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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暗中较劲(2 / 3)

曲明显更胜一筹,两者各有千秋。

歌手的唱,也十分有辨识度。

在广大歌迷看来,梅疏影的音色很特别,十分抓耳;元休的歌喉音域宽广,高低切换,真假音过度平滑不突兀,乐评人都指出,他是个天生适合金属摇滚的乐手,虽然在《口是心非》表现得不是很明显,富有诚意演唱,也得到了不少关注和赞誉。..

销量、唱片公司关注度、传唱度方面,梅疏影稍占上风,但是在比较专业的圈子里,觉得元休更有前途的,占据多数,甚至个别心直口快的电台主播在节目中坦言,如果不是《明月几时有》的词实在是太“犯规”了,压根就没有和《口是心非》相提并论的资格。

这种明显涉嫌“引战”的言论,理所当然惹怒了不少梅疏影的支持者。

两种风格大相径庭的流行歌曲,同步发行,一曲成名,被歌迷拿来对比也很正常。

没有取得“全胜”,在商业发行领域占优,却在职业技能上被不少行内人点评稍逊金尚这个外行,让梅逢春有些不服气。

有空的时候,也想试试金尚唱作的歌曲。

《送别》这种难度不大的民谣就不提了,《最初的梦想》稍微有点门槛,对受过专业教育的央音学生来说,也不在话下。

唯有挑战《口是心非》的试唱,十分不顺利。

“难怪歌迷普遍反馈,听起来不觉得有什么难度,自己唱却怎么都拿不下来,这种……光有天赋还不行,必须得从小锻炼,保护嗓子,才能做到这一步。小表弟虽然是业余的,基础条件其实相当好。”

梅逢春有些丧气地回应道,

“你是不知道,这一曲《口是心非》并非他手里最能体现水平的作品。如果你听过那首《玫瑰的名字》就知道,他的上限在哪里了。我唱《口是心非》都有破音,差得有点远。”

当梅逢春听到金尚在手工作坊里录制的《玫瑰的名字》,已经感受到了那个小表弟有些力不从心,那股想要努力唱好,却总感觉有些别扭的意味。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金尚没有受过专业的声乐训练,理论知识和技巧有欠缺,十成天赋,只能发挥出八分,所以有点心慌气短的迹象。

可是,梅逢春自己连演唱难度更低一点的《口是心非》都拿捏不稳,岂不是更让人难受?

“老天爷眷顾,天赋异禀,跟这些人比什么?唱歌又不是炫技,我承认你的小表弟确实很厉害,可歌迷又不会管谁的嗓子好,唱功更出色。只要歌好听,普罗大众接受程度高就行了。真要比拼专业技能,戏曲大师,美声歌手,碾压了绝大部分流行歌星,可这些人里,有几个出名的?”

方桦满不在乎地说道,

“又不是小圈子里自娱自乐的东西,能够做到雅俗共赏自然更好,其实,做一个老百姓喜欢的音乐人,就够了。”

“你说得轻松,专业的输给业余的,多丢人啊!”

“谁输谁赢,还说不好!你要是带着这种心态混歌坛,以后会有受不完的气。”

“其他人不管,输给阿尚就不行。本小姐从小到大都赢麻了,怎么能在最擅长的领域丢面子?”

“随你!”

方桦玩了个花活,一边挥舞鼓槌敲着欢快的鼓点,一边转移话题说到,

“你的小表弟说的,练一练舞蹈,确实有必要。你的台风,太拘谨了,没有那种挥洒自如的感觉,多活动一下,有好处。以后,说不定还用得着。还有……不到两个星期,我瘦了四斤诶,少吃点零食,少喝点果汁饮料,每天蹦蹦跳跳一会,效果真不错。这样看来,我还真有可能减肥成功。”

正如金尚所说,体重减少得并不是特别明显,但是效果也还凑合,更关键的是,松松垮垮的脂肪肥肉,转变成了更加凝实健美的肌肉,看上去确实好看多了,没有过去那种稍显臃肿的感觉。

再配上稍微能掩饰身材的宽松衣衫,方桦的气质,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争取下个月和我一起登台!乐队组合里面,我一个人估计拗不过她,你要是能支棱起来,帮我撑腰,那就再好不过了。”

“那……你的歌练得怎么样了?”

“《第一天》还行,《难得一见》挺麻烦的……”

“我听了几次,感觉你有点放不开……”

方桦放下鼓槌,从梅逢春手里接过耳麦,戴上后,让对方播放伴奏带。

旋即,随着节奏抖动的灵活小胖妹,用稍显低沉的声音,不太正经地唱着。

从嚼文嚼字和功夫看来,比梅逢春要稍逊一筹,但是,洋溢着的慵懒,恰到好处的抒情,将那股潇洒肆意表现得淋淋尽职。

迷幻轻摇与快节奏的电子音,让人的心情,不由自主地明朗起来。

一曲唱罢,方桦将耳麦还给有些意外的梅逢春。

“感觉怎么样?”

“唱得似乎有点问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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