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听到李述元说先要对两人的关系保密,顾希孟内心无可控制的不舒服,她只能暗骂自己有病矫情,可能人类就是一个矛盾的物种。
李述元似乎能感知到顾希孟情绪的变化,如果自己不说清楚,可能会造成误会,他只能轻声解释:“余晓月并不在乎我喜欢谁跟谁在一起,但是我的婚姻配偶如果会影响到她,她肯定会发疯,她是一个疯子,没有道理可讲的疯子,所以我跟你的关系,暂时还不能让她知道。”
李述元五六岁的时候,在李氏花园旁边的树丛中,捡到一只受伤后被遗弃的小兔子,他带到家里,在管家的帮助下救活了这只兔子,然而某一天,余晓月却将这只兔子宰了,做成了炖兔肉,还骗着他喝了一口汤吃了一块肉,这才告诉他刚吃的正是他细心照顾了很久的兔子,十岁的时候,他又养了条宠物狗,也是在一个放学的午后,余晓月告诉他厨房传来的香味,正是他养了三个月的好朋友,自此李述元再也没有养过任何宠物。
李述元曾经哭着质问母亲,为什么要这么对他,余晓月只是冷冷的回答,男孩子不可以太软弱,男孩子的心要坚硬的如同北极的寒冰,男孩子也不可以耽于玩乐,如果他得不到爷爷的喜欢,他就是没有用的东西,没用的东西,就该被炖了吃掉,李述元就是在这样惶惶不安的日子中长成大人的,他没有变成疯子,已经是万幸了。
可惜这些痛苦过往,不管是通过时间淡忘了,还是跟岁月一起长进李述元的血肉,他都无法跨越和磨灭,如果他愿意,一定能得到顾希孟的开解,对顾希孟来说,她的人生信条与余晓月相反,人生注定是有些无用又舍不得丢弃的东西,如果尚能前行,带着累赘点又如何?
顾希孟睡的并不好,快天亮才真正的睡着,一觉醒来天也放晴了,顾希孟看了看床头柜上的电子钟,竟然已经10点多了,室内很安静,李述元应该早下山了,他这样的贵客自然是要早点去人家婚礼,顾希孟匆匆的刷了牙,又从镜中看到自己的样子,脸色尚可,但是脖颈锁骨各处的痕迹却令人羞涩万分。
顾希孟想去一楼的行李箱中找件高领的衣服,现在是秋天,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今天的天气显然比昨天冷上许多,已经到了可以穿针织衫的季节了,顾希孟的行李箱中刚好有件可以遮住脖子的针织衫。
不过顾希孟一走出房间,就被楼下的一个打招呼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座别墅虽然外面看起来仿古,内部却是现代化的装饰,二楼的走廊护栏还是玻璃的,从一楼的大厅的位置就能仰望二楼。
“顾小姐,你终于醒了?”传来的是小马有些欣喜的声音,看来他在楼下等了不少时间。
“小马?”
顾希孟对突然出现的小马有些不知所措,将身上的浴袍紧了紧,绝不让脖子以下一寸的肌肤露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