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能不能上大学,这就是另外一回事。
人人的能力有限,也不是说想让上就能上。
到时候看具体发展如何。
除了两个孩子的事,剩下便是秋收。
荣城的气候和地质条件,决定了荣城的农作物每年只能种植一季半。
啥叫一季半呢。
就是种一季长的,主要的农作物,例如小麦或者玉米,高粱这种。
再种半季生长周期短的,就包括谷子,糜子,荞麦,油菜,豆子等等。
以小麦和糜子与玉米为例,大概就是秋天种小麦,第二年夏季收,然后种糜子,等到秋天将糜子收了,地闲置一段时间,春天种玉米,秋天玉米收掉,就能接着种小麦。
相当于两年种了三种东西。
这样的好处一方面是节约了土地资源,使有限的土地能种出更多粮食,另一方面也算是调整了土地营养。
也就是俗称的回茬。
这边人经常提到回茬小麦,回茬糜子,就是指的这个过程。
一般回茬的东西,产量与质量都要比正茬的低。
到了收获的季节,既然大家都要开始秋收,余家也不例外。
目前余家的地组成相当复杂。
因为余得金娶了三个老婆,但因为这个时代正处于分地的变革期,政策不稳定,村里和队里各种鬼主意的人一堆。
导致分地出现很多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第一个老婆的孩子,只有余春梅赶上分地,有一亩三分地,其他两位姐姐出嫁太早,没赶上分地的时间。
第二个老婆这边,因为余秋堂母亲去世的早,哥哥失踪(也可能已经死亡),嫂嫂去世的早,所以也没赶上分地,但因为哥哥来后入了余家的户口,算是在王家庄落户了,所以两个孩子却各自又有一亩地。
余秋堂自己也有一亩地。
至于陈美娣这边,则是陈美娣和余秋实都有地,王春花因为已经出嫁,且没有入王庄的户口,所以并没有分地。
其中陈美娣一亩三分地,余秋实则是一亩地。
再就是余得金自己有一亩三分地。
综合算下来,原本余家一共有七亩九分地,加上边边角角,也就是八亩地。
看起来挺多,但其实还是紧紧巴巴。
主要是这个时代,地里粮食产量很低,本来就打的不多,还要一部分交公粮,若都吃小麦的话,肯定是不够一大家子吃。
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种够交公粮的小麦,剩下的基本都是种玉米或者其他作物,产量会比小麦高,勉强能维持生活。
那现在既然分家了,肯定各自的地归属自己。
余秋堂,余春梅,还有两个孩子,相当于就是带走了四亩三分地,占所有土地多一半。
这其中呢,又尤其是以余春梅的地最好,处于村里地势最好,接近水源之处,这里种的粮食,一亩能打其他地一亩半乃至两亩的产量。
所以当初分家时,陈美娣才想着将余春梅地留下来。
至于余秋堂三人的地,相对就很一般,完全没办法和余春梅的比。
想着到了秋收阶段,地里都种着各种粮食,余秋堂不想非硬着要把土地里粮食全部要过来。
只是要求地里粮食收走,地给空出来就行。
原因倒不是他非要做好人,而是因为现在他们名义上分家,但是户口本并没有单列,所以家里需要交的公粮是统一的。
若是把地连同粮食一起要走,那父亲那边就没办法交够公粮。
这不是他为人处世风格。
即使是陌生人,他也不会想着去占别人便宜,更不说是父亲。
他之所以没有和父亲因为分家闹太大纠纷,就是因为他自己当过父亲,明白父亲这种职业,可谓是天底下最难的职业。
对孩子严格点呢,孩子会偏向妈妈,说父亲只会对孩子提要求。
若是松点……
不是每个孩子都是纯洁的天使,大多数孩子都很单纯,不止是单纯的好,也有单纯的坏。
若没有父亲严格从道德上加以约束,就像个野生的树,肆无忌惮生长,必然无法长成参天大树。
反而成为祸端。
反正过来过去,父亲的锅都得背上。
他自己做过父亲,便知道父亲有时候也身不由己,很难搞。
毕竟孩子他是个活的人,和父亲必然有分歧,又不能像个东西,随随便便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
于是,这日傍晚,在余得金的召集下,一家人或坐或蹲或靠墙,在院子里召开全体家庭会议。
刚好晚上月亮很亮,将地坑院照得仿佛就跟白天一样,余小伟开始蹲在余秋堂身边,后来想了想,干脆进去端个板凳出来,屁股下面垫个砖,继续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