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好家伙,骨倒是像三分,可皮肉太凶狠,脸黑蓄须还带疤,是刑奴不错,却是易了容的刑奴,真人就是站在跟前都对不上号。
秦河摇摇头,领了十五个铜板的口粮钱出去买馒头去了。
白面馒头虽好,但经不起顿顿都吃,兜里也没余钱,只能吃杂面了。
这刑奴也是个特立独行,包裹里面竟然一枚铜板都没有,从关外一路南下全靠翻墙入户找食,没撞见他是命好,撞见他就是撞见了活阎王。
是个遭雷劈的主儿,该。
走出焚尸所,街头巷尾贴满了刑奴的通缉画像,闹的是满城风雨,议论纷纷。
街这头说刑奴是一个刀客,喜欢杀人,传到街中间就变成了刑奴是一个三只眼的刀客,喜欢生吃人心人肝,再到街尾,刑奴就成了三头六臂的妖怪,一晚上不吃上十几个人睡不着。
不管外界如何纷扰,刑奴注定是没机会再作恶了,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
至于死后是当牛做马,还是下油锅入地狱,自有阎王决断。
这事儿对秦河来说,暂时就算翻篇了。
之所以说是暂时,是因为秦河有一句话不幸言中。
刽子手也是手艺人。
这手艺人有个特点,去哪都有人赏饭吃。
至于什么善恶有报这种话,那得看是什么世道。
有道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遗骸,这可是乱世当头,正道无光。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
您只需记得有一个叫刑奴的刽子手,被秦河一把火送到阎王爷那去了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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