婢女的手很巧,麻利的将她被明煜弄乱的鬓发梳理整齐,又将红唇重新涂上正红的口脂,还用粉扑将她脖子上明煜刚刚留下的吻痕稍微遮了遮。
孟雨看了眼镜子,不放心,伸出纤手,又将衣领往上拉了拉。
明煜大马金刀坐在床沿,邪笑道:
“遮什么遮,别人看到也无所谓,你已经是朕的媳妇儿,朕再也不用担心被人骂登徒子了,有什么好怕的。”
孟雨没好气的睨了他一眼,“咬的又不是你,你当然不用怕,要不我也咬你一口,你也别遮?”
她一时情急,又忘了尊称他陛下,也忘了自称臣妾。
明煜最爱看她这副傲娇的小模样,扬眉道:
“你过来咬啊,咬重一点,反正朕皮糙肉厚,也不怕疼,只要是你咬的,朕保证不遮,就这样去上朝都行。”
“美得你!”孟雨睨了他一眼,偏过头去,让婢女为她整理衣裙。
懒得理会他。
二人收拾齐整后,明煜携孟雨来到大厅。
大厅内,数十名盛装打扮的妃嫔早已翘首以待。
见明煜和孟雨过来,众妃嫔齐齐跪拜请安:“臣妾参见陛下,参见皇后娘娘。”
“免礼,平身吧。”
孟雨扫了一眼众人,心道真是孽缘不浅,上辈子明煜后宫的一众妃嫔,一个也不少,全在这了。
若不是此时身上穿的是战殇皇后凤求凰大红凤袍,身旁站着的是同样一身喜袍的明煜,她都差点怀疑自己又回到前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