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家爷仨看到野猪被打死,欣喜地从山坡上下来。
宁东文看看地上直挺挺躺着的野猪,还有些不敢相信:“这头野猪还鬼精鬼精的,弄了那么大半天响动,本以为会从正面直接冲出来,没想到会悄无声息地从侧后面绕出来……伤了那么多人的野猪,就被这样简单地打了,枪法可以哦!”
“这些狗不错!”
宁东武的目光则是落到几条猎狗身上:“不像其他人养的猎狗那样,听到丁点响动,就开始乱叫,而是一直都守在旁边护卫着。”
“我看主要还是人厉害,别的人一听到这是头伤人的野猪,心里都发怵,能做到安娃儿那样不动如山的,少之又少,这份胆气和耐心,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心里边也有盘算,别的人到了这里,那是领着狗进去找野猪,安娃儿则是找个宽敞的地方制造动静将野猪引出来,我们之前就没有想……不愧是李豆花的徒弟,佩服啊!”
宁家庆赞许地看着陈安说道。
三人连番夸赞,反倒让陈安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就莫再恭维我了,我敢那么大胆,是因为知道你们在旁边护着,我晓得,我若是应付不过来,你们肯定会帮我!”
陈安是他们找来的,宁家爷仨当然也怕陈安出事儿,所以一直在不远处守着。
陈安打量着这头野猪,看到后脚被钢丝绳套深深勒进肉里,钢丝绳套都已经锈迹斑斑了,被勒的位置,血肉模糊,明显比另一条腿肿大,已经有脓了,再看看其它部位,枪伤,咬伤,在身上少说也有七八处。
被伤成这样,能不红眼发狂伤人才怪。
这是一头很有故事的野猪。
和人一样,吃一堑长一智,野猪和很多野物一样,越是年纪大,为了生存,经历的生死搏杀越多,就越难对付,那也是有经验积累的。
无论如何,在三人看来最头疼的事儿被解决了。
“接下来,就是那群野猪了!”
宁家庆冲着宁东武说道:“东武,你回去跑一趟,让人来处理野猪,另外再叫上他们几个会撵山的,过来帮个忙,一起去把那群野猪围剿了,糟蹋了那么多庄稼,不打不行,到时候都分点肉,也算是给大家伙一点补偿。”
对于还要召集人手这事儿,陈安一点意见都没有。
还有大大小小十四头野猪,但凭他一個人、四条猎狗和一把枪,能留下来的实在有限。
打野猪,不仅仅是为了吃肉,更主要是能从它们口中夺粮。
土地本就贫瘠,产量不高,一晚上就能祸害一两亩地的苞谷,让粮食问题变得更严重,在有的人家,那是连苞谷芯子都会被连着一起磨碎掺和在玉米面里充当口粮的,那样的粮食吃着都会割嗓子眼。
粮食弥足珍贵。
也是在这年头养成的习惯,哪怕再过上一二十年,大米已经成了很普遍主粮,依然有不少经历过这年头的人,在地上看到几颗洒落的苞米粒,都会仔细地捡拾起来,装口袋里面,不能浪费粮食,那是铭刻进骨子里的概念。
宁东武快步离去,陈安则是和宁家庆、宁东文相互帮扶着给野猪开膛破肚,在那一拢心肺被割出来以后,陈安拿了那颗有两个拳头大小的心脏,切成四块,依次喂给四条猎狗。
看着四条猎狗三两下将分到的肉吞掉,还在定定地看着那些肝脏,陈安伸手揉了揉几条猎狗的脑袋,算是安抚。
待会还有一场硬仗,现在也只能少少地奖励一点,配合上安抚,能让猎狗知道劳有所得,会更卖力地猎捕野兽,同时又能避免贪吃的毛病。
话说回来,招财和进宝已经成型,在这大半年的相处中,和陈安的配合已经变得很有默契。
两条凉山犬,却还没有真正的对付大型野兽的经验。
上次和那条细犬的一战,它们虽然表现出强烈的猎性,但其实是在打酱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猎捕,现在这头野猪也是被陈安两枪搞定,并没有真正的猎杀,陈安期待去围猎那群野猪的时候,它们的表现。
宁家庆有冯学恩这样的女婿,自然清楚猪肚值钱,肠肚被扒拉出来以后,宁东文小心地将猪肚割取出来,将两头连着的小段肠子反塞到猪肚里面,然后用杀猪刀开了个小口,将里面的脏东西给放掉,然后将内里翻出来,抓了把松毛胡乱擦一下,然后装在随身的布袋里面背着。
又等了大约十多分钟,宁东武领着九个人赶来。
让陈安没想到的是,冯丽荣居然也挎着把火枪跟来。
其中四个是负责来搬运这头野猪的,而另外四个男的都提着火枪,是来帮忙围猎的。
冯丽荣也带着火枪,显然也是想要参加围猎。
陈安不由皱起了眉头:“东武叔,你啷个把幺妹也带来了?”
“她非要跟来,我也劝说不住啊,拿她没得办法,只能让她来了!”宁东武满脸无奈。
“这是打猎,不是能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