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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渤县疑案(1 / 2)

四大御史将工部尚书、侍郎、郎中三人家中查出的值钱之物列册统计,加上黄敬隆豪宅等情况,以及三人的供词加以整理,针对盐商及各厂商的贿赂、马车采购之变相索贿等情事,写了奏折,接下来就看皇帝怎么批了。

这不同于兵部,因为兵部涉及命案,而且兵部尚书本人是指使者。

武方还整理了三年来盐价的变化,发现永配三年也就是废专卖开始,盐价低了两个月,再来就一路走高,以至于整个永配三年的均价,不但是十年来最高,而且比十年、五年、三年均价都高出三成以上。

林凤仪说:“思宁郡主说过,盐铁最好由政府抓在手里专卖,因为关系民生太大,又容易有厚利。”

海涛说:“当初廷议时,或以我朝国力不振,官办效率不如私人,主张任由私人经营。蔡秀主张,国力当另思振作,暂行办法,可由官府主办生产,委托私人运销,限定价格;未来仍应逐步收回官府。黄敬隆主张全面开放,活络实业,政府抽税益增国库。岂料国库尚未得税收之利,而盐税已入黄府私库矣。”

武方说:“此重大朝政,非我等御史之职权矣。在下尚忧,得利者不仅工部三巨头,若牵连太广,此折一上,不知皇上允办否。”

此时阿芊带了一名女子,来到都察院外。阿芊进到里面找林凤仪说:

“御史小姐,有一女子至王府,指名找小姐,阿芊已带来。”

林凤仪看看院内人多,不知这个女子要做什么,就说:“带到凤凰苑去吧。”

然后叫两个杂役去把犯罪现场的封锁撤了,交代武方等人整理好奏折就送出,走到隔壁凤凰苑来。

阿芊已经让女子就坐,并开始忙着泡茶。

女子一看到林凤仪进来就起身行礼说:“民女定州渤县高思,拜见朱雀御史。”

林凤仪看这女子,十六、七岁,全身白衣,是中富人家的衣料,眉清目秀但完全未施脂粉,态度恭敬,但是没有见到大官很害怕的样子,就说:“叫我凤姐就行了。什么事?”

高思说:“民女父亲高修,去年秋天冤死,请凤姐御史主持公道。”

林凤仪问:“你父亲是?”

高思说:“渤县永坪乡地主,家传土地七亩余,有佃户二十六户。”

林凤仪说:“很遗憾听到你父亲的事情。但是御史查朝廷官员风纪,以及与官员有关的刑案。你父亲的案子应该由渤县县令审理,再不行也是上诉到刑部。”

高思说:“渤县县令孙渠,已认定此案为山贼劫财,尚未缉得凶手;县内确有山贼,号渤海帮。然民女兄姐咸认案情不纯,认孙县令草率调查。”

林凤仪说:“所以你是希望我们御史去查孙渠渎职?”

高思说:“民女大胆揣测,父亲系遭县令指使杀害。”

高思说得直截了当,毫无犹豫;

大概来之前,该犹豫的都犹豫完了。

林凤仪要消化一下这个消息:平民被杀,家属怀疑是当官的指使。

看来没错,是御史要查的范围,可是无凭无据,只有受害者家属片面之词,师出无名。

林凤仪说:“你认为动机是什么?整件事情从头到尾说一下。”

高思说:“去年夏天,县令公告,朝廷有令征用我县民地八十余亩,供雍国作为鸽舍代我训练信鸽,另订补偿办法。数百地主佃户均反弹,公推家父为首,向县衙陈情。中秋之后,县令传家父至县衙,言欲协商。当日下午,有潍山邻近猎户及田家报知官府及我家,称发现家父被人偷袭,倒毙山下。”

此时阿芊泡好茶拿过来,帮两人倒了;又去拿纸笔来,并开始磨墨。

林凤仪问:“怎么死的?”

高思说:“猎户陈在称,远远见家父行至山下,正待大喊招呼,一蒙面人突自路旁林中窜出,朝家父发射暗器,家父坠马倒地后,陈在大喊,该徒即骑家父之马逃逸。”

林凤仪一边听,一边写下要点。然后问:“马找到了吗?”

高思说:“两日后在明湖之滨发现。已无鞍具。”

林凤仪再问:“县令说劫财,实际情况呢?”

高思说:“爹爹出门并未多携银两,怀中铜钱尚在;出门时,马鞍亦无佩挂行李。”

林凤仪想,是去年秋天的事,已经很久了,就算尸体还在也很难查出什么,不过还是问一下:“下葬了吗?”

高思点头说:“县令表示案情已明朗,命我家尽速下葬。”

林凤仪问:“但是你们不相信县令的调查?”

高思说:“本乡民风淳朴,除渤海帮外,向无贼人;且爹爹与渤海帮等协议多年,每年供彼米粮钱财,约定毋侵家人佃户。渤海帮众不及五十人,聚众潍山,平日以看护县城内之赌场酒家为业,兵器至多为刀棍,未闻有使暗器者。”

林凤仪问:“暗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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